96 年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評鑑,資格效期:自 96 年 7 月 1 日至 97 年 6 月 30 日止。

96 年書面評鑑

適用於 94 及 95 年認定合格之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資格效 期:(94 年通過)自 94 年 7 月 1 日至 97 年 6 月 30 日止,(95 年通過)自 95 年 7 月 1 日至 98 年 6 月 30 日止。 

書面評鑑表

適用醫院

(94 年) 三總、中國附醫、中國附醫北港分院、中興、仁愛、陽明、萬芳、北 醫、台南市立、光田、衛署台中、衛署花蓮、衛署新竹、輔英附醫、秀傳、 竹山秀傳、亞東、中心診所、聖馬爾定、慈濟、慈濟大林分院、奇美、林口 長庚、高雄長庚、基隆長庚、嘉義長庚、為恭、恩主公、國泰、嘉義基督教、 彰化基督教、臺安、新光、門諾、台北馬偕、台東馬偕、高雄小港、高醫、 台大、成大、國軍台中、國軍左營、國軍松山、國軍桃園、國軍高雄、博仁、 羅東博愛、童綜合、北榮、中榮、高榮、澄清、壢新、忠孝、天成、和平、 耕莘、新店慈濟、衛署豐原等 57 家醫院。 (95 年) 衛署台北、天晟、台中中山、高雄聯合、高雄民生及台大雲林分院 等 6 家醫院。

  1. 敬請 貴科填寫【96 年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暨住院醫師資料備查 表】後,於 95 年 3 月 31 日前,掛號郵寄本會。
  2. 依據衛生署 91 年 6 月 11 日開會決議:各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應將每 年所招收訓練之住院醫師名冊,報請各專科醫學會備查。未報請備查 或超收之名額,其訓練年資不予採計。
  3. 為落實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資歷審核工作,敬請填寫 94 年 7 月 1 日至 95 年 6 月 30 日執業於 貴院之泌尿科住院醫師資料於附件,交寄本表 後如有任何異動(新進或離職)者,敬請主動向本會辦理更正;倘院內尚 未招收到住院醫師,亦請於住院醫師備查表上簽名後寄回,謝謝合作。 四、 為配合各訓練醫院實際招收住院醫師情況,避免訓練容額空置或不符 合實際需求,各合格訓練醫院如欲申請微調 95 年度訓練容量(訓練效 期為 95 年 7 月 1 日起至 96 年 6 月 30 日止),請於 95 年 6 月 15 日前 具函向本會提出,並註明微調緣由及微調數量。

96 年實地評鑑

凡非適用於 96 年專科醫師書面評鑑之醫院,請申請實地評鑑。

實地評鑑表

實地評鑑認定標準

認定標準

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標準、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 綱要。


  1. 本會擬自即日起至 95 年 3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辦理 96 年泌尿科專 科醫師訓練醫院評鑑工作,凡欲申請評鑑者,請將填妥之申請表於上述 截止日前掛號郵寄本會。
  2. 評鑑工作依據衛生署 91 年 7 月 12 日衛署醫字第○九ㄧ○○四三九ㄧ四 號公告之認定標準辦理,無論是否仍屬效期內之醫療院所,凡符合以下 規定之一者,即需申請評鑑:
    1. 執業登記於 貴院之泌尿科專科醫師滿三名(含)以上者,得提出獨立 申請評鑑。
    2. 執業登記於 貴院之泌尿科專科醫師滿兩名(含)以上者,得與另一家 醫院共同提出合併評鑑申請。
  3. 申請之書面資料,經本會初步審核符合認定標準者,即委聘評鑑委員進 行實地訪查工作,合格者再提報衛生署複審通過並公告後,始予認定。
  4. 敬請提出評鑑申請之醫療院所,隨附該院位置圖及停車資料(附圖或說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