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5年12月03日第20屆第2次理監事顧問聯席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03月30日第21屆第3次理監事顧問聯席會議修訂通過

實施日期:自中華民國108年07月19日衛生福利部公告專科醫師甄審原則起

中華民國111年8月21日第23屆第1次理監事顧問聯席會議修訂通過

繼續教育積分,包括本會及各教學醫院或醫事團體所舉辦有關泌尿科醫學、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以及醫療品質之繼續教育課程。

申請辦法:

  1. 積分申請須於繼續教育課程開辦前一個月線上申請 (請至學會官網線上申請;若送件至學會申請學分日期距離會議日期短於或等於四週(以線上申請時間為準),則學分費或管理費加倍計算。
  2. 申請繼續教育積分請統一於學會官網進行線上申請,填寫舉辦之時間、地點、活動名稱、演講者、聯絡人等資料;若需更新資訊,請務必email告知,議程更新時請提供檔案(PDF檔)。
  3. 主辦單位應於繼續教育課程結束後14內,將「出席簽名單」寄回本會;如申請線上會議之單位,須提供【線上與會記錄】及【簽到記錄】。
  4. 參加繼續教育課程之「出席簽名單」,需由參加者親筆簽名,不得以蓋章替代,且不得由他人代為簽名,經發現者註銷該時間之繼續教育積分。

積分申請費用規定如下:

  1. 除了學會常規定期舉辦(如:月會)、台灣外科醫學會、台灣醫學會舉辦之各項學術會議之外,若要申請泌尿科繼續教育積分,本學會將酌收學分申請費。
  2. 申請活動如有廠商贊助款匯入,須收總贊助款 10%管理費管理費未達2萬時,則以2萬計算。
  3. 若同時並列多種主辦單位,以致符合積分收費表中多項分類,則積分申請費用擇高者收取。
  4. 以上費用需於課程開始前繳清,否則將不予認列教育積分。

會議申請規定:

  1. 週六:學術會議同區、同時段不得超過「2」場。
  2. 週日:學術會議同區、同時段不得超過「1」場。
  3. 一天分上午、下午、晚上時段;若兩場會議部分時間重疊,仍以兩場計之。
  4. 以向學會秘書處登記先後順序為準,本學會舉辦的學術會議優先登記,其他學術單位或廠商舉辦的會議次之,若同時段場次額滿仍要舉辦,將不核予泌尿科積分。
  5. 相關申請登記事宜,將公佈於學會網站。
  6. 邀請學會或所屬委員會主責辦理或協助辦理時,請取得學會理事長/秘書長或委員會主任委員之同意,並來函(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