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來函

  1. 更新疾病概述、致病原、流行病學、傳染方式、通報作業及防疫措施等內容。
  2. 修正淋病藥物治療建議。
  3. 調整疫情調查及個案管理與性接觸者/伴侶追蹤服務,以1年內重複感染通報淋病2次(含)以上,或經本署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檢出具抗藥性淋病雙球菌菌株之個案為對象,進行調及個案管理,同時修正個案疫調 單及新增個案追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