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學會受行政院衛生署委託辦理今年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評鑑工作,核定103學年度訓練容量(係指103年7月1日至104年6月30日各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所得招訓住院醫師容額)。
  2. 認定標準:
    1. 依據衛生署91年7月12日衛署醫字第0910043914號公告之認定標準( 附件1)、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基準新制草案 附件2),及95年9月18日第0950213031號、101年6月26日第1010265297B號公告之訓練課程基準( 附件3-1 附件3-2)辦理,凡符合以下規定之一者,即可申請評鑑:(1)執業登記於 貴院之泌尿科專科醫師滿3名(含)以上者,得提出獨立申請評鑑。(2)執業登記於 貴院之泌尿科專科醫師滿2名(含)以上者,得與另一家醫院共同提出合併評鑑申請。應提出共訓計畫並同時評鑑。
    2. 依據102年2月23日【103學年度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容額認定】第1次討論會議決議,請各受評醫院提供自評分數(詳見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1 附件9-2)供審查委員參考,及準備佐證資料供爾後稽核依據。
  3. 認定對象:
    1. 實地評鑑:目前無訓練資格(含首次申請及效期中斷重新申請)、及該院自行申請重新實地評鑑的醫院。
    2. 書面評鑑:除上述醫院外,其餘醫院為書面審查。
  4. 申請期限:
    請依 附件4填寫說明,填妥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1 附件9-2資料表、醫院概況自評表、醫療業務統計資料自評表、新制評鑑標準自評表及九大類手術相關數據、手術量自評表(請一律使用電腦繕打及蓋醫院關防),於102年3月22日前Email與紙本(正本1份、影本2份,共3份)限時掛號(免備文)寄回本學會 102學年度泌尿科第一年住院醫師招收情形回函請於102年3月31日前Email回覆。相關表件請至學會網站下載。
  5. 計分方式:
    1. 103學年度採現行辦法及新制草案各佔50%方式計分排名
    2. 以下各項評分項目資料,請以前三年(民國99~101年)平均數據為準
    3. 有關評鑑基準中各項醫療業務數據統計資料,須請 貴院經營分析單位提供相關數據,供本會做為爾後稽核之佐證資料
  6. 資格效期與分配原則:
    1. 首次通過103學年度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預評認定之醫院,資格效期為103年7月1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唯其訓練容量得視每年衛生署核定之訓練總量做調整。
      1. 目前衛生署尚未確定103學年度各專科訓練容量。
      2. 本學會訓練容額分配乃按評鑑總分排序,倘評鑑分數達60分(含)以上者,雖經衛生署公告訓練容量為0名,仍為合格之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有訓練住院醫師的資格。(至少4位專任泌尿科專科醫師,才可訓練1位住院醫師)
  7. 審核方式:
    各醫院提出之書面申請資料,經本學會初核符合認定標準者,即委聘評鑑委員進行實地訪視,合格者再提報衛生署複審,始予認定。
  8. 申請102學年度泌尿科住院醫師容量微調:
    如欲申請微調之醫院,請具函102年3月31日前向本學會提出,請敘明微調緣由及欲微調容量;唯是否微調成功乃再行開會決議。
  9. 相關表件下載:
    請於本學會網站(http://www.tua.org.tw/)首頁/專科醫師專欄訓練醫院評鑑訊息公告下載
備註:
原定自今年開始試行投稿於學會雜誌Urological Science,採評鑑加分鼓勵。經102年2月23日【103學年度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容額認定】第1次討論會議決議今年不實施加分方式,明年(預評104學年度訓練容額時)直接設為申請訓練容額的門檻,意即申請泌專評鑑的醫院至少要有1篇原著投稿於學會雜誌,才有機會得到訓練容額
詳細說明如下,請各訓練醫院及早準備:
  1. 申請1名訓練容額,需投稿1篇原著;申請2名訓練容額,需投稿2篇原著(投稿篇數以此類推,以科為單位、不限主治醫師或住院醫師投稿)。
  2. 投稿篇數起迄日期的認定:自今年公告日起後一年。
  3. 投稿論文類型:原著(不含review article)。
  4. 投稿作者:第一作者或責任作者須為該院泌尿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