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教育積分申請辦法

繼續教育積分,包括本會及各教學醫院或醫事團體所舉辦有關泌尿科醫學、醫學倫理、醫療相關法規,以及醫療品質之繼續教育課程。

申請辦法:

  1. 積分申請須於繼續教育課程開辦前一至二個月內提出申請。若送件至學會申請學分日期距離會 議日期短於或等於四週(以文到學會時間為準),則學分費或管理費加倍計算。
  2. 申請繼續教育積分之認定,來函需註明舉辦之時間、地點、活動名稱、演講者姓名及科別、演 講內容摘要、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等資料。
  3. 主辦單位應於繼續教育課程結束後七天內,將「出席簽名單」寄回本會。
  4. 參加繼續教育課程之「出席簽名單」,需由參加者親筆簽名,不得以蓋章替代,且不得由他人 代為簽名,經發現者註銷該時間之繼續教育積分。

積分申請費用規定如下:

  1. 除了學會常規定期舉辦(如:月會)、台灣外科醫學會、台灣醫學會舉辦之各項學術會議之外 ,若要申請泌尿科教育學分,本學會將酌收學分申請費。
  2. 本學會主動舉辦(如各委員會舉辦的學術研討會)、各醫院泌尿科舉辦之專題演講活動、其他學 會(如:台灣尿失禁防治協會、台灣男性學醫學會、台灣泌尿腫瘤醫學會、臺灣楓城泌尿學會等 )舉辦,掛學會為協辦單位,與泌尿科相關之課程內容,依審查結果後收費,以學分數計算,1 學分新台幣1,000元(學術會議1場最高核予5學分,最高收費5000元),若結果為不通過(課 程內容與泌尿科不相關),將不給予教育積分亦不收費。
  3. 由學會主辦者(如各委員會舉辦的學術研討會),有廠商贊助款匯入,須收總贊助款10%管理費 ;唯與積分申請費用擇高者收取。詳細收費辦法請見表列規定。
  4. 以上費用需於課程開始前繳清,否則將不予認列教育積分。

會議申請規定:

週六:學術會議同區、同時段不得超過「2」場。

週日:學術會議同區、同時段不得超過「1」場。

一天分上午、下午、晚上時段;若兩場會議部分時間重疊,仍以兩場計之。

以向學會秘書處登記先後順序為準,本學會舉辦的學術會議優先登記,其他學術單位或廠商舉辦的會議次之,若同時段場次額滿仍要舉辦,將不核予泌尿科積分。

相關申請登記事宜,將公佈於學會網站。

學分費收費標準表 (105.12.03修訂)

  

收費辦法

 

l 學會常規定期舉辦(如月會)

l 主辦單位為外科醫學會、台灣醫學會:不收費

協辦單位:學會(或委員會)

1

主辦單位:各醫院之泌尿科(有廠商贊助)

1學分1000元/收10%管理費(如贊助款入學會)

2

主辦單位:台灣男性學醫學會、台灣尿失禁防治協會、台灣泌尿腫瘤醫學會、臺灣楓城泌尿學會

1學分1000元

3

主辦單位:其他學會或醫院非泌尿科之科別

1學分1000元

4

主辦單位:廠商

贊助款入學會(學會協辦)

1場2萬/收10%管理費(委員會協辦)

5

主辦單位:學會,有廠商贊助(贊助款不進學會)

1場2萬

6

主辦單位:委員會,有廠商贊助(贊助款不進學會)

1場2萬

7

主辦單位:學會,有廠商贊助(贊助款進學會)

贊助款

8

主辦單位:委員會,有廠商贊助(贊助款進學會)

1場1萬/

收10%管理費

9

廠商主辦或協辦有學分之活動,要求安排報名作業、整理名單

1場1萬

10

廠商主辦無學分之活動,要求學會宣傳

1場2萬

經本會第20屆第2次理監事會議通過,繼續教育積分申請辦法及學分費收費標準異動如附件

  1. 積分申請須於繼續教育課程開辦前一至二個月內提出申請。 若送件至學會申請學分日期距離會議日期短於或等於四週(以文到學會時間為準),則學分費或管理費加倍計算。
  2. 新學分費收費辦法請見附檔
  3. 收件email: sec.hr@tua.org.tw、電話:(02)2729-0819#13 新收費辦法將自2017/2/1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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