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申請105年度泌專評鑑,亦須有以該醫院名義之著作投稿於本學會雜誌Urological Science,方得申請訓練容額,詳細規定如下:

投稿篇數與訓練容額:
申請1名訓練容額,需投稿1篇原著;申請2名訓練容額,需投稿2篇原著(投稿篇數以此類推),以科為單位、不限主治醫師或住院醫師投稿。
投稿篇數須大於等於申請訓練容額數;唯各院可訓練住院醫師的容額,將依據該院評鑑分數與衛生福利部核定泌尿科訓練總量做調整。

投稿起迄日期的認定:
自103年5月1日至104年4月30日止,請自行提交【收稿通知Email】影本以茲證明。

投稿論文類型:
原著(不含review article)。

投稿作者:
第一作者或責任作者(通訊作者)須為該院泌尿科醫師。一篇文章只能代表一間醫院,若第一作者與責任作者(通訊作者)不同,以責任作者(通訊作者)優先,責任作者(通訊作者)可決定是否讓給第一作者之醫院,當作該院投稿佐證資料提交給學會。

惡意撤稿的認定與因應措施:
針對獲得住院醫師訓練容額後又要求撤稿,經第19屆第2次理監事、顧問聯席會議決議,由學會雜誌[編輯委員會]投票認定是否為惡意撤稿,如經認定為惡意撤稿,將刪減該院下年度對等容額(無補救機制)。

各醫院泌尿科自103年5月1日至104年3月18日投稿於本學會雜誌Urological Science概況如下(不包含103年5月當月份申請104年度容額用的稿件):
中國附醫1篇、台中榮總1篇、台北慈濟1篇、花蓮慈濟3篇、高雄長庚1篇、國泰醫院1篇、衛福部台中醫院1篇、中山1篇、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台北馬偕2篇、北市聯醫仁愛1篇、台大2篇、林口長庚3篇、台北榮總1篇、彰化秀傳1篇、奇美1篇、成大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