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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公告

本學會受衛福部委託辦理今年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評鑑工作,核定 105 學年度訓練容量(係指 105 年 7 月 1 日至 106 年 6 月 30 日各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所得招訓住院醫師容額)。

  1. 認定標準

    1. 評鑑辦法
      1. 附件 1 舊制評鑑基準
      2. 附件 2-1 新制評鑑基準
      3. 附件 2-2 新制評核標準( 新制條文業經衛福 部 104 年 5 月 11 日衛部醫字第1041662848 號函公告)。
    2. 訓練課程基準
      1. 附件 3-1 所佔容額年度 95~100 年泌尿科住院醫師適用
      2. 附件 3-2 101~103 年住院醫師適用
      3. 附件 3-3 104 年以後住院醫師適用。
    凡執業登記於 貴院之泌尿科專科醫師,滿 4 名(含)以上者,得提出申請評鑑。
  2. 認定對象

    1. 實地評鑑
      目前無訓練資格(含首次申請、及中斷重新申請)、效期到期,與該院自行申請重新實地評鑑的醫院。
    2. 書面評鑑
      除上述醫院外,其餘醫院為書面審查。
  3. 申請期限與繳交資料

    請依附件 4 填寫說明,於 104 年 6 月 15 日前以紙本限時掛號與Email寄回本學會以 下資料:
    1. 醫院正式回函。
    2. 下列資料請一律電腦繕打及蓋醫院關防;若為實地評鑑醫院,請準備正本 1 份、影本 4 份,若為書面評鑑醫院,請準備正本 1 份、影本 3 份:
      1. 附件 5 資料表及自評總分表表
      2. 附件 6-1 舊制評鑑基準自評表
      3. 附件 6-2 九大類手術量自評表
      4. 附件 6-3 九大類手術相關數據
      5. 附件 7 新制評鑑自評表
    3. 新制訓練計劃書(格式自訂)
      附件 8 103 學年度住院醫師資料備查表
    4. 具體事證:
      1. 舊制
        評鑑基準自評表自評得分為 A 的評鑑項目須提出完整具體事證;自評得分為 B 及 C 的評鑑項目,可自行斟酌是否提供說明。
      2. 新制
        評鑑基準自評表,請檢附佐證資料。
      3. 九大類手術量
        自評表,請檢附佐證資料。
        備註:Urological Science【收稿通知 Email】影本(申請訓練容額必備),今年統一由學會印製。
    5. 主訓醫院與合作醫院之教學醫院評鑑合格證書影本(效期)以及合作同意書。(有合作醫院者)
  4. 計分方式

    各項評分項目資料,請以前三年(民國 101~103 年)健保申報加自費平均數據為準。醫療業務數據統計資料,須請 貴院經營分析單位提供相關數據,供本會做為抽查稽核之佐證資料。
  5. 容額分配原則與資格效期

    1. 申請泌專評鑑須有以該醫院名義之著作投稿於本學會雜誌Urological Science,方得申請訓練容額,詳細規定如 附件 9 有關投稿於本會雜誌(Urological Science)的作業說明
    2. 本學會訓練容額分配乃按評鑑總分排序,倘評鑑分數達 60 分(含)以上者,雖經衛福部公告訓練容量為 0 名,仍為合格之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有訓練住院醫師的資格。
        唯須符合新制評鑑基準門檻
      1. 除必要項目外,訪視項目均須評為等級 3 以上,但 4.3、5.1.2.2、5.3、7.1.2、7.1.3、9.2 及 9.3 等七個項目中得至多三個項目評為等級
      2. 如有任何一項評為等級 1 即未達最低及格標準
    3. 凡首次通過 105 學年度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預評認定之醫院,資格效期為 105 年 7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止。唯其訓練容量得視每年衛福部核定之訓練總量做調整

有關「預評105學年度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申請作業,請見以下補充說明:

資料繳交期限,延至104年6月30日。

經詢問衛福部有關主訓及合作醫院相關事宜,敬請過目如下:

同體系之主訓及合作醫院,不合併計算容額師資。係於1家主訓得與3家合作醫院聯合訓練時,同體系之合作醫院得不算在3家之額度範圍內。於認定時,合作醫院亦須達及格標準(即評核表中,除必要項目外,訪視項目均須評為等級3以上,但4.3、5.1.2.2、5.3、7.1.2、7.1.3、9.2及9.3等七個項目中得至多三個項目評為等級2)

認定基準第三章主訓醫院應該具備的,就僅採計主訓醫院,無論是否為同體系合作醫院,都不採計合作醫院部分。容額分配完全不看合作醫院分數,合作醫院只有及格與否。

經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本分院或院區,得合併申請為主要訓練醫院,合併計算容額師資。(評鑑合格名單請詳附件,在機構名稱欄位寫某某醫院及其某某院區,或是寫在一起的就是合併評鑑算是同一家醫院的意思。)

新制條文要準備的師資、設備、醫療業務量..等資料,經確認應準備效期內(過去三年)的資料。以今年評鑑來看,為101~103年。

專科醫師訓練計劃認定基準(新制)正式實施,相關配合措施說明

執業登記於兒童醫院之專科醫師,得與其總院併計為專科訓練醫院認定及容額計算

附件-醫院及教學醫院評鑑合格名單

附件-評核標準

附件-104年度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作業程序

附件-新制評鑑基準自評表

附件-評核條文說明1-5 章

附件-評核條文說明6-9 章

  1. 本學會受衛福部委託辦理今年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評鑑工作,核定104學年度訓練容量(係指104年7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各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所得招訓住院醫師容額)。
  2. 認定標準:
    1. 評鑑辦法:詳見( 附件1 附件2
    2. 訓練課程基準( 附件3-1 附件3-2
    3. 凡符合以下規定之一者,即可申請評鑑:
      1. 執業登記於 貴院之泌尿科專科醫師滿3 名(含)以上者,得提出獨立申請評鑑。
      2. 執業登記於 貴院之泌尿科專科醫師滿2 名(含)以上者,得與另一家醫院共同提出合併評鑑申請。應提出共訓計畫並同時評鑑。
    4. 請各受評醫院提供 ( 附件5 、 附件6 、 附件7 、 附件8 、 附件9-1 、
       附件9-2)自評分數及佐證資料供審查委員抽查稽核。
  3. 認定對象:
    • 實地評鑑:目前無訓練資格(含首次申請、及中斷重新申請)、效期到期,與該院自行申請重新實地評鑑的醫院。
    • 書面評鑑:除上述醫院外,其餘醫院為書面審查。
  4. 申請期限與繳交資料:
    請依( 附件4)填寫說明,於103年4月11日前以Email與紙本限時掛號寄回本學會以下資料:
    1. 由醫院正式回函。
    2. 附件( 附件5 、 附件6 、 附件7 、 附件8 、 附件9-1 、 附件9-2): 
      資料表、醫院概況自評表、醫療業務統計資料自評表、評鑑標準自評表及九大類手術相關數據、手術量自評表(各項表格請一律使用電腦繕打及蓋醫院關防,正本1份、影本2份)。
    3. 檢附完整具體事證(正本1份、影本2份):
      1. 評鑑標準自評表自評得分為“A”的評鑑項目須提出完整具體事證;自評得分為“B”及“C”的評鑑項目,可自行斟酌是否提供說明。
      2. 醫療業務統計數據、九大類手術量,請檢附佐證資料。
    4. Urological Science[收稿通知函](申請訓練容額必備,影本3份)。
  5. 計分方式:
    1. 104學年度預評採下表評鑑標準計分排名。
    2. 各項評分項目資料,請以前三年(民國100~102年)健保申報加自費平均數據為準。
    3. 各項醫療業務數據統計資料,須請 貴院經營分析單位提供相關數據,供本會做為抽查稽核之佐證資料。
  6. 容額分配原則與資格效期:
    1. 自今年開始申請泌專評鑑,須有以該醫院名義之著作投稿於本學會雜誌Urological Science,方得申請訓練容額。(另函說明)各院繳交評鑑申請資料後至4月30日間,若要補寄[收稿通知函],請一併修改附件5內的”投稿篇數”欄位並寄回。
    2. 本學會訓練容額分配乃按評鑑總分排序,倘評鑑分數達60 分(含)以上者,雖經衛福部公告訓練容量為0名,仍為合格之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有訓練住院醫師的資格。(至少4位專任泌尿科專科醫師,才可訓練1位住院醫師)
    3. 首次通過104學年度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預評認定之醫院,資格效期為104年7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唯其訓練容練得視每年衛福部核定之訓練總量做調整。
  7. 相關表件下載:
    請於本學會網站(http://www.tua.org.tw/)首頁/專科醫師專欄/訓練醫院評鑑/訊息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