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 本學會受行政院衛生署委託辦理101 年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評鑑工作,核定102 學年度訓練容量(係指102 年7 月1 日至103 年6 月30 日各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所得招訓之訓練名額)。
  2. 認定標準:
    1. 依據衛生署91 年7 月12 日衛署醫字第0910043914 號公告之認定標準( 附件1)及95 年9 月18 日0950213031 號公告之訓練課程基準( 附件2)辦理,凡符合以下規定之一者,即可申請評鑑:
      1. 執業登記於 貴院之泌尿科專科醫師滿3 名(含)以上者,得提出獨立申請評鑑。
      2. 執業登記於 貴院之泌尿科專科醫師滿2 名(含)以上者,得與另一家醫院共同提出合併評鑑申請。應提出共訓計畫並同時評鑑。
    2. 依據100 年12 月24 日第17 屆第5 次理監事、顧問聯席會議決議,另加上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基準新制草案( 附件3-101.3.24更新版)做評定。
  3. 認定對象:
    依據100年12月24日第17屆第5次理監事、顧問聯席會議決議,凡提出102學年度評鑑申請之醫院,皆實施實地訪查(無論資格效期是否屆滿)。
  4. 申請期限:
    請依填寫說明( 附件4)填妥資料表、醫院概況表、醫療業務統計資料表及九大類手術相關數據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請一律使用電腦繕打)於101 年3 月9 日前Email 並限時掛號寄回本學會附件7、8 請蓋醫院關防)。
  5. 計分方式:
    1. 依據100 年12 月24 日第17 屆第5 次理監事、顧問聯席會議決議,102 學年度採現行辦法及新制草案各佔50%方式計分排名
    2. 以下各項評分項目資料,請以前三年(民國98~100 年)平均數據為準,並於評鑑當日提出佐證資料
  6. 資格效期與分配原則:
    1. 首次通過102 學年度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預評認定之醫院,資格效期為102 年7 月1 日起至105 年6 月30 日止。唯其訓練容量得視每年衛生署核定之訓練總量做調整。
      1. 目前衛生署尚未確定102 學年度各專科訓練容量。
      2. 本學會訓練容額分配乃按評鑑總分排序,倘評鑑分數達60分(含)以上者,雖經衛生署公告訓練容量為0 名,仍為合格之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有訓練住院醫師的資格。(至少4 位專任泌尿科專科醫師,才可訓練1 位住院醫師)
    2. 審核方式:
      各醫院提出之書面申請資料,經本學會初核符合認定標準者,即委聘評鑑委員進行實地訪視,合格者再提報衛生署複審,始予認定。
    3. 申請101 學年度泌尿科住院醫師容量微調:
      如欲申請微調之醫院,請具函101 年2 月29 日前向本學會提出,請敘明微調緣由及欲微調容量;唯是否微調成功乃再行開會決議。
    4. 相關表件下載:
      請於本學會網站(http://www.tua.org.tw/)首頁/專科醫師專欄訓練醫院評鑑訊息公告下載
    5.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民國101 年2 月2 日衛署醫字第1000267125 號表示,102 學年度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工作須配合衛生署聯合訪視行程共同辦理,預定於101 年4 月至8 月間辦理實地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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