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修正「泌尿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評鑑加分辦法」,本修 正案適用於民國 110 年起(預評 111 年)之評鑑,109 年(預 評 110 年)評鑑適用現行辦法之規定。

說明:

  1. 「泌尿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評鑑加分辦法」業經108.12.07第21屆第5次理監事、顧問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2. 109年(預評110年)評鑑不適用此修正辦法,仍適用原加分辦法(附件2)。本修正案(附件1)自民國110年起(預評111年)之評鑑適用。

蒲字419號

附件1 【修正案】泌專評鑑加分辦法(108.12.07修正通過)

附件附件2 【現行辦法】泌專評鑑加分辦法(108.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