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變更99年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方式(核定100學年度訓練容量)

請依以下說明辦理書面審核工作,並請於99年5月31日前繳交相關資料,請 查照。

    說明
  1. 本學會受行政院衛生署委託辦理99年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評鑑工作,核定100學年度訓練容量。
  2. 依據99年4月10日第16屆第6次理監事顧問聯席會議決議如下:
    1. 變更99年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評鑑方式:
      茲因今年衛生署要求實地評鑑使用「聯合訪視」方式,為避免委員奔波,本委員會決議今年實地評鑑實施對象,僅為目前無訓練資格之醫院,即首次申請及效期中斷(追蹤認定時被取消資格)重新申請之醫院。
    2. 泌尿科訓練容額分配原則:
      1. 依據衛生署來函表示,100學年度因屬實施一年期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1)過渡時期,核定各專科訓練容額均為往年一半,泌尿科訓練總量由往年60名減為30名。
      2. 100學年度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標準仍維持現行辦法,獨立評鑑時專任泌尿科專科醫師需滿3名(含)以上,且通過相關認定標準者,即為合格之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但訓練名額可能為0。
      3. 100學年度學會初核容量(微調上限)的計算方式,改以每4位專任泌尿科專科醫師,可訓練1位住院醫師的比例計算。各醫院實際招收住院醫師數額,若超過衛生署公告容量,可經由微調獲得所需容額,但不得超過學會初核容量。
      4. 100學年度泌尿科訓練容額分配,乃依評鑑分數排序,前 30名醫院每家可獲得1名容量;排序第31名(含)以後之醫院,倘評鑑分數達60分(含)以上者,雖經衛生署公告訓練容量為0名,仍為合格之泌尿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有訓練住院醫師的資格。
      5. 評鑑審核標準及計分方式(業經第16屆第6次理監事顧問聯席會議通過) :
        No.評量項目佔評量總分比例
        1 醫院概況(採用實地評鑑評分表項目評分 70%
        2 醫療業務統計資料 30%
  3. 執業登記於 貴院之泌尿科專科醫師滿2名(含)以上者,得重新提出與另一家醫院合併評鑑之申請(不限定以2家為限),以增加該院學會初核容量,敬請補提共訓計畫(須提出住院醫師如何在兩院間訓練,詳填其期間地點等,於學習護照上備查)。